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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制氧机房静音改造项目意向公告

2025-07-03 1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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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各潜在供应商:

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制氧机房静音改造项目拟于 2025 年7 月3开展,现公开征集具备专业资质和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参与报价,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响应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制氧机房静音改造项目。

2.项目内容:我院拟针对制氧机房静音改造项目选取一家工程改造建设服务单位。

二、资格条件

1.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代码证,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)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6.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。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)

三、项目要求

1.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后出具技术方案和预算范围,所有费用自理。

四、报价文件内容要求  

1.公司资质文件:提供上文第二条“资格条件”要求的所有资质,格式自拟;

2.技术方案(核心内容);

3.预算范围:工程总造价估算。  

五、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

1.报价截止时间:请各公司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,作出合理报价,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并务必于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前递交报价文件并标注公司名称;未装订、未标注公司名称且无法识别的或逾期送达的意向报价文件恕不接收。

2.报价文件的递交: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被授权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),被授权人身份证(留复印件,出示原件);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留复印件)。

3.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,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、同一家庭的人员、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,否则,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。

4.报价文件递交地点: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204室,联系人:江老师,联系电话:0832-2056707)

六、重要声明  

1.本公告为方案意向征集,非招标要约。

2.报价人需对资料真实性负责,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。  

3.本单位保留修改/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。

 

 

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总务科

2025年7月3日